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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5-07-1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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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吗?由谁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应当参加。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是多少?

答:单位按全部职工(含临时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按单位行业类别确定。

3、哪些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工伤认定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职工因哪些情形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工伤?

答: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5、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工伤保险待遇有:工伤发生医疗、生活护理费、伙食补助(15元/天)、一次性伤残津贴、固定伤残津贴、工亡人员享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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