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低保资金发放:
每月城市低保经调整变动审核无误后制明细表、汇总表交县财政局审批划拨资金,所有资金由汶川县农业银行批量处理划入低保户个人帐户。城镇低保资金实行专项资金封闭式运行,保证了资金的安全。
二、农村低保资金发放:
每季度末农村低保调整变动经审核无误后制明细表、汇总表交县财政局审批划拨资金,由于农村地理条件和农村居民自身存在一定局限性农村低保资金采取直发式发放,财政局审批划拨资金后通知各乡镇到县民政局领取发放表格和划拨资金,资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由于我局人力有限对于低保资金的监督工作到乡镇一级,不定期督促各乡镇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联系电话:0837-624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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