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报销程序(参保城镇职工、城镇居民)
住定点医院及非定点医院报销需提供以下手续:
1、住院发票,住院清单、出院证明(三者为原件,如患者死亡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外伤人员需出具证明)。
2、患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患者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患者本人在四川省范围内开户的农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复印封面和帐号页)。
二、特殊门诊申请及报销所需资料
(一)特殊病种申请
1、《阿坝州城镇职工申请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补助审核表》一式3份;(参保城镇职工及居民均填写此表)
2、二级以上医院相关病情检查诊断报告。
(二)常见几种特殊门诊所需病情检查诊断报告
1、高血压
(1)心脏彩超;
(2)心电图;
(3)肾功能报告;
(4)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报告。
2、糖尿病
(1)空腹血糖报告;
(2)餐后2小时血糖报告。
3、冠心病
(1)以冠心病为第一症断的出院证明;
(2)病情证明(三级医院以上);
(3)心脏彩超;
(4)冠状动脉造影。
4、恶性肿瘤
放化疗证明或出院证及手术后活检报告。
5、精神类疾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三级以上医院精神科出具副主任医师以上签属的病情证明。
6、肾、肝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
(1)病情证明书;
(2)出院证。
7、肝硬化
(1)病情证明书;
(2)肝功能检查报告;
(3)肝脏B超、CT或腹腔镜(要符合肝硬化的表现)。
(三)特殊门诊报销
1、定点医院及定点药店发票及处方(清单);
2、患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患者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患者本人在四川省范围内开户的农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复印封面和帐号页)。
温馨提示:
1、1种普通特殊病最高报销2000元/年,2种普通特殊病最高报销3000元/年,报销费用的70%;
2、恶性肿瘤放化疗报销比例为80%,最高报销20000元/年,慢性肾衰透析治疗、肾、肝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慢性白血病报销比例为80%,最高报销30000元/年;
3、在常见特殊门诊中未详述资料,请电话咨询028-68714017。
三、参保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报销资料
(一)定点医院及定点药店发票及处方(清单);
(二)患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患者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患者本人在四川省范围内开户的农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复印封面和帐号页)。
四、以上经办流程时间为20个工作日以内(节假日顺延)完成,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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