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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镇爱心救助基金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5-07-1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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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救助基金资金申请程序: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书、缴费单,子女入学缴纳学费通知、残疾人证、有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救助应为本年度(含申请之月前推12个月)发生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特殊困难,并由村委会报镇政府审核。

 第二条 审核。镇政府收到申请后由社会事业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初审,对初审资料不完善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补充资料。初审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报镇政府办公室。由镇政府办公会研究审批,经研究通过的申请由镇政府进行批复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经研究未予通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进行书面回复。

联系电话:0837-624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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