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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参保

发布时间:2015-07-1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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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保范围

1、具有卧龙特区户籍的居民;

二、参保所需资料

1、18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参保资料

(1)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特殊人员还需要提供民政、残联部门审核认定材料以及低保对象的《阿坝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重度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

(1)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2)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符合年龄条件已办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低保对象还需要提供父亲或母亲的《阿坝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三、缴费标准时间及地点

1、缴费标准:每年由州人社局、州财政局确定缴费标准,并随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2、时间:续保1月至3月;新参保1月至6月;新生儿可随时办理;

3、地点:卧龙特区办公楼一楼社保中心服务大厅;3月底前办理参保

四、待遇享受期

缴费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温馨提示:

1、新生儿出生一年内缴费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2、除新生儿外,新参保居民自参保日起6月后享受医保待遇;

3、断保后,自续保日起9月后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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