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汶川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考核等程序现将拟调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7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室反映(电话:0837-6225489)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调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调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调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附:汶川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拟调人员拟调人员名单(工作需要、团聚工程、照顾困难)。
汶川县2017年公开选(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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