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细则> 的通知》(川水函〔2020〕1361号),我区卧龙关生态电站、皮条河熊猫电站、正河电站、龙潭电站、仓旺沟电站、水界牌电站清理整改达到验收销号条件。2020年12月16日,特区组织经济与发展计划局、资源管理局(林业)、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分局人员对拟销号电站进行了检查验收,2020年12月22日省督导组也进行了抽检,结果达到整改要求,符合销号验收。现将上述电站有关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有疑问者请致电0837-6246119(水利办)反馈。
2020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林雨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