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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卧龙自然保护区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3-07-1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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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2月,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支持下,卧龙保护区(特区)第一次安装了电台。

3月6日,特区党委开展机构调整,决定党群系统保留原有科室牌子,合建为党委办公室,八个行政科室合并为五个科室和大熊猫研究中心,并本着“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开拓务实、高效廉洁”的原则,重新任命了科室负责人和从机关抽调四名骨干充实两乡领导班子,并全区开展党员评论工作。

3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宣传了《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重新修订“五定一奖”内容,实行乡、村、组干部和保护站职工保护工作责任制,做到权、责、利挂钩。增设梅子坪、卧龙关、黄草坪保护站。成立了两乡林业工作站。3月,在省公路局的支持下,经与汶川、小金县养路部门同意,决定将洞口以下公路交汶川县养护,邓生以上公路交小金县养护,同时撤销保护区养路段,其余公路的养护,按行政区划由两乡分段承包。

3月27日,研究中心人工授精产仔的大熊猫――兰天,因患急性坏死出血肠炎病死。

3月29日,为加强车辆管理,根据各科室工作量的大小,实行经费包干、颁发代金卷,节约提存的办法。

3月30日,开展精简机构,定编定员,同时执行阿坝州林业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除动员20名老职工退休外,机关多余的职工充实基层。

4月,科研工作除继续开展18个课题外,研究中心与白水江保护区签订协议,共同在卧龙合作开展大熊猫繁殖工作,成果共享,同时,又与湖南医学院合作开展试管繁殖大熊猫的研究。与省林科所合作,用300亩土地,开展冷箭竹延期开花试验。

4月26日,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代表菲莉普森博士到卧龙,对中外合作项目进行评估。

5月初,为加强机关管理,决定保护区招待所一、二住宿部实行经济承包制,机关食堂和北楼、小院招待所实行责任制。

5月12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林业厅领导要求,为解决特区工作渠道不通和群众搬迁问题,是否成立政府等问题保护区向部、省上呈报了建议成立特区政府的意见。

6月7日,召开职工大会传达了阿坝州委和公安系统关于北京发生学潮的情况,要求职工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中央的决策,不信谣、不传谣,坚持正常工作。

6月8日,在全区党员中,以四天时间,由局领导带头,开展党员评议。

6月24日,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邓小平、李鹏、杨汝岱、张皓若等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对北京发生动乱的认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7月15日,召开了老职工退休座谈会。

7月28日,林业部保护司同意修建正河水电站,要求不得破坏植被。

8月2日,林业部保护司领导在北京召开的直属单位工作会议上,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机构改革的通知,要求部直属三个自然保护区提出如何下放的方案。

8月9日,特区党委对下放问题,如实的向林业部呈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林业厅和阿坝州委不同意下放卧龙保护区的意见。

8月24日,召开乡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宣传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开展清查工作,要求10月底前结束。经过两个多月的清查,在全区范围内,没有发现参与动乱的人和事。

9月初,召开工会工作会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

9月22日,召开了退休干部、工人欢送会。

10月初,耿达乡与映秀电厂签订合同,合作建设正河电站。

12月,特区党委书记、主任、管理局局长赖炳辉同志调林业部工作,同时,省林业厅党组任命张国钧同志任卧龙特区党委书记。

同年,卧龙三村洞口石岩塌方,拦断河床,河水高达10米,来往社员靠摆渡竹筏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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