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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10:35
来源:卧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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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镇、耿达镇人民政府,特区、管理局各部门,投资公司:

为有效整治旅游乱象,引导游客遵守法律法规,有序、安全开展科学研究、自然教育等活动,保护好卧龙区内的生态环境安全和大熊猫、雪豹等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结合卧龙实际,现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未开发开放区域旅游活动管理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3号)(以下简称《通知》)随文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户外活动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卧护发〔201714号)作废。同时,关停耿达镇“老鸦山”、“牛坪(熊猫坪)”,卧龙镇“喇叭寺”户外活动线路。

二、即日起,卧龙镇和耿达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清查并关停行政区划内的未开发开放区域、私设“景点”和“网红打卡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投资公司要立即关停邓生沟生态体验基地,并加强日常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设立“景点”,禁止收费现象发生。

三、卧龙镇、耿达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引导当地居民和经营主体合法合规文明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禁止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四、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压实压紧监督管理责任,要加强警示和宣传,引导外来人员增强“自身是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各防火卡点要安排足够人员,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与检查;旅游局、资源局、交通局、应急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要联合公安派出所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

特此通知。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106

附件: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加强未开发开放区域旅游活动管理的通知

川文旅发〔202383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水利(水务)、林草部门:
   
近年来,随着交通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自驾游更加便利,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的人员日益增多,导致人员安全缺乏保障,与当地居民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为杜绝整治类似旅游乱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会商研究,现就加强未开发开放区域旅游活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人员不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游览观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和宣传,广泛告知、提醒游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机构规定,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展游览活动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区、水源地、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区等区域。引导游客树牢“自身是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凡是擅自进入以上区域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人身伤亡或与当地居民发生矛盾纠纷等情况的,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谨慎开展未开发开放区域宣传推广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把未开发开放区域作为旅游产品予以推介和宣传,对已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推介文章和视频,经全面梳理后要立即删除下架。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大正规景区宣传推广和“野游”
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倡导广大游客到正规景区游览,加强对未开发开放区域、私设“景点”和“网红打卡点”等上线审核,凡是违规经营销售或未尽审核义务、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游客损害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加大整治私设旅游景区景点力度。要加强对未开发开放区域的监督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设立“景点”,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要动态掌握辖区内私设“景点”情况,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者不得将未开发开放区域和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和推荐。
    
四、强化属地居民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圈地”建设旅游设施,收取门票费用,违规提供导游导览等涉旅经营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对相关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属地居民为游客提供餐饮,零售等服务时,不得强买强卖、随意涨价、欺客宰客、以次充好。对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的人员,要主动耐心做好解释劝返工作。
  
五、压紧压实各级各方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未开发开放区域的管理,及时公布、动态更新严禁游客进入的区域范围和管理主体,采取常态巡查排查、在区域入口设立标识、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提醒擅自进入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和法律责任,及时劝离违规进入人员,对不听劝阻的,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撤离措施。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绿色旅游、负责任旅游。各水利(水务)部门要聚焦水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行洪河道,水利风景区、在建水利工程等涉水区域,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林草部门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林区等森林草原经营管理单位修建的内部防火专用通道,要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专路专用,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并张贴公告。不得赋予防火卡点任何形式或名目的收费事项,禁止打着防火卡点名义、佩戴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标识从事与森林草原防火无关的活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919


责任编辑:林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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