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按照卧龙特区、保护区管理局的工作安排,结合卧龙实际,由经济与发展计划局修订完善《卧龙特区、保护区管理局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对本《办法》解读如下:
修订背景及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卧龙全区政府性投资建设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 决策和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结合卧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按照省林草局、卧龙特区和保护区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特对2018年4月4日制定的《卧龙特区、保护区管理局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而制定。
主要内容:具体修订内容:
将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将第五条中计划发展部门修改为投资管理部门,规划建设部门修改为国土空间规划部门,规划建设部门修改为林草部门,汶川县公安消防部门修改为汶川县住建局;
将第八条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修改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原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规定修订);
将第九条中有关《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条款删除(原因:该比选办法已废止),修订为《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经济与发展计划局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林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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